淄博齐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人才招聘
2021年度齐旭公司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0   |  阅读量:16275

   淄博市齐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注册地点在淄博张店区人民西路188号,注册资本2218万元,为淄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动产、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不动产登记、交易,不动产交易信息平台建设,不动产登记法规政策咨询、展示不动产市场行情、提供信息、接受委托不动产买卖租赁咨询服务,立契,不动产交换服务,转让、出租、抵押,建筑材料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进一步提升投资业务服务能力,适应经营拓展需要,2021年我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及人数详见《2021年淄博市齐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三、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3、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可为应届毕业生或省外来鲁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国内“双一流”高校以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名单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名单为准);
  
  5、应聘人员为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心理素质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服从公司分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7、具备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政处分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为: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8月24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学历证书(国内学历一并提供学信网学籍信息验证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2、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职称/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
  
  3、应聘人员通过微信扫描招聘公告下方的在线报名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照页面操作提示进行报名。整个应聘过程需关注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完成报名程序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公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和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方式告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消息方式告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请各位应聘人员确保全程订阅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并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正常接收、回复公众号发送的考试相关信息,出现未按要求回复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如报名人员过多,相关信息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网站及公众号统一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四)笔试与实地勘测测试
  
  考试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或网站公告的形式告知
  
  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与实地勘测测试范围,笔试与实地勘测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40%、实地勘测测试成绩的60%计算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不高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此环节成绩只是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指标,不带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或网站公告的形式告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灵活应变、情绪控制、上进心与责任感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保证招录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
  
  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六)体检和考察
  
  1、组织体检。公司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组织考察。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学历、资历证件进行核查,对工作背景进行调查,严格审核档案。如果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对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由公司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将综合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2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交报到证原件,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及时与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用工方式
  
  被录用人员与我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企业负责缴纳五险一金。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内发试用工资。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后工资根据试用期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为准。
  
  2、转正后工资将根据公司现行薪酬绩效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别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确保全程订阅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能够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正常接收、回复公众号发送的各种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了解人社局网站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网站(https://www.zblhrl.com/)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三)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招聘公告由淄博市齐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七、报名入口(如关注公众号后无法报名,请二次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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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淄博市齐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