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公益
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2023-06-26   |  阅读量:15592

1.非法集资是什么?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2.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3.非法集资的危害有哪些?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4.非法集资的常见骗术有哪些?

骗术一:投资类集资
    不法分子以投资理财为由,向消费者承诺无风险、有担保、高收益,公开向社会进行宣传以吸收公众资金,更有些不法分子通过虚构投资项目或伪装成借款人,直接向消费者进行集资诈骗。
    骗术二:网贷类集资
    不法分子通过网贷平台将消费者的需求编造成虚假项目,以此吸引消费者,并运用借新还旧的骗局,向消费者发布大量信息并吸收资金,以达到集资目的。
    骗术三:养老类集资
    不法分子以“建设养老院,快乐养老、安度晚年”等相关养老项目及口号骗取老年人的信任,并承诺给予高额回报且投资后可低价享受优质养老服务,诱使老年群众加盟投资。
    骗术四:房地产集资
    某些不法房地产企业在房屋项目尚未获得许可或有些房屋土地还未进行开发建设时,便虚构内部购买、发放会员卡等形式,变相向消费者进行兜售以达到融资目的,更有部分地区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
    骗术五:理财类集资
    不法分子通常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名词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假称为新的金融产品或利用加盟、代理、专卖等经营方式迷惑消费者,使消费者失去判断能力,以达到集资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