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通知公告
淄博市齐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年度信息公开(二)
发布时间:2021-03-15   |  阅读量:1150

根据《淄博市国有企业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我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信息公开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三重一大”有关事项。

一、企业基本情况

淄博市齐旭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齐旭公司)是由原淄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公司制改制而来,成立于1993年3月,成立之初为全民所有制企业,2020年5月改制为市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2218万元,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经营,动产、不动产运营管理服务,不动产登记、交易,不动产交易信息平台建设,不动产登记法规政策咨询。

公司目前以承接张店辖区不动产登记业务为主业,依托并充分发挥主业优势,承接了高新区测绘审核业务。接管淄博鑫诚测绘有限公司,积极探索测绘业务合作发展模式。成立淄博市旭策档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力争主业“多点开花”。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齐旭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是与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承接不动产登记业务、档案查询等服务事项。

2021年度齐旭公司资产合计为34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96万元,非流动资产1078万负债合计159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313万元,长期借款280万所有者权益合计1881万元。

2021年度齐旭公司营业总收入1834万元,根据财政拨款情况确认收入2021年年度我公司发生管理费用1921万元,财务费用4万元。营业利润-107万元,利润总额-103万元,净利润-104万元。

2021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利润率为-5.83%。净资产收益率为-5.53%

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核定,企业主要负责人2021年度薪酬为217608元,其中基本工资119000元,绩效工资98608元。副职负责人薪酬按照主要负责人薪酬的0.6至0.9倍确定,平均不超过0.8倍。

四、“三重一大”有关事项

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子公司淄博市旭策档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筹备阶段,由我公司于京洋同志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主持工作),房镛同志为公司监事。

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在子公司淄博鑫诚测绘有限公司运营筹备阶段,由我公司王华同志担任执行董事、经理,路继伟同志为公司副经理。